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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同性婚姻的合法化

峰回路转

这对我来说是平常的一天。9点多起来,查查邮件,看看论文,吃了午饭去学校写代码。

但对于另一群人来说却是意义非凡的一天。今天美国最高法院以5-4的票数通过了决议,全美50个州不能禁止同性恋婚姻,也就是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了。

这其实也是一项看起来很简单的人权最终得到法律的保障:人们有权选择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组成家庭,一起相伴到老,不论年龄,不论种族,不论肤色,不论信仰,不论性别。

人类社会发展了数千年,无数人的奋斗,只为在上面那句话中加上一句「不论……」。事实上,美国的跨种族婚姻合法化也是上世纪的事情。人类在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终有机会去追求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繁衍不再是作为一个人类个体的终极目标。人们可以选择丁克,可以选择独身主义,可以选择同性恋,但仍有足够的勇气和社会、法律保障而不必在意旁人的目光。Love is love. Proud to love.

美国不是第一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但作为一个三亿多人的合众国,这天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无疑是LGBT具有非凡「战略意义」的一步。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呼声也会在世界其他的地方更加强烈。而我相信这事足够让美国成为世界上文化最多样,最包容的国家。

如很多人所知,「Don’t judge」是美国人普遍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文化多样性导致了这个原则的产生和普及,还是这个原则让文化更多样,我并没有研究。但我由衷地相信,这是好的。曾经有一个吐槽回答一类问题:「如何看待有的人……(某种奇怪的事情或现象)?」——「世界上的90%的烦恼可以用『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解决。」话糙理不糙,事实上就是这样。为什么有些人喜欢非得把一些不违法也不违反道德的事情拿出来上纲上线地批判?为何有些人总喜欢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到别人身上?所以我觉得不恣意评价、评判他人,社会生活会更加和谐,浮躁之气也会少一分。

路漫修远

回到话题,LGBT群体再声势浩大,人数依然是比例极低的一群。 他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法律层面上的决策和社会层面上的普遍接受还有很大的差距,就像种族歧视到现在也无法完全消除一样。

人们会有一天在表面上认同同性恋婚姻,然而有的人在心底仍然会排斥或讨厌。但我相信事情总会在变好的过程中。

另外一个是同性婚姻是对传统伦理的一大挑战。同性婚姻的「夫夫」、「妇妇」可能生有孩子,没生有孩子,领养有孩子等等许多复杂的情况,同时也包括共同财产的分配等等问题。事实上有很多州的法律在这一片仍然是空白,实际立法时各个州或许还会有很大的区别。这也是一个问题。

还有一些社会层面上的问题,听收音的时候提到一个是好多教堂并没有做好接待同性恋情侣的准备,因为誓言可能会不一样,也可能存在两位新郎,或两位新娘甚至其他更复杂的情况。

不过我想这些问题都会得到解决。

于己

作为直男,我无法体会爱上一个同性别的人的体会。但也可能就和喜欢上一个女生一样的简单吧。

我对LGBT们的奋斗、争取权益的历史也不甚了解,我能做的也仅是祝福他们,然后向以前一样继续生活。

生于90年代的我们这代人对待同性恋已经宽容了很多,我还听不少人表示如果有一天自己的子女出柜的话也不会惊讶和反对。然而出柜这种事目前在中国仍然是需要巨大的勇气和决心的。

相比欧洲等地,中国古代对同性恋是比较宽容的,甚至如许多人所知,许多皇帝还有这样的「爱好」。目前这样严苛的价值观可能是近几代或十几代人形成的,与此对应的是,人们依然需要几代人的时间去将其缓和。

中国传统价值观中「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也让中国的LGBT陷入了一些困境,比如Gay骗婚,结婚后生完小孩,完成「任务」以后开始同志的生活。或者形婚的Gay和Lesbian互相帮助生子…总之这些在我看来是一种畸形的状况。

中国的同性婚姻立法我个人认为是寥寥无期。中国还有大量其他优先级更高的问题需要解决,我想立法程序并不会优先照顾这个群体,甚至官方意识形态是不允许的。但如果有一天真的实现了,那就是世界上1/5(官方上)的人口允许同性恋婚姻了。那时候我还是会感到高兴的。

我支持的原因也很简单,希望每个人都能以恰当合理的方式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爱就是爱。我知道这种说法可能会存在漏洞和缺陷,但是也就暂且感性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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